石巍
第625期
寧國府是宣城的舊地名,其建置可以追溯到西漢時期,西漢武帝時建丹陽郡,郡署就在今宛溪河以東的宣州市場一帶。三國吳時,丹陽郡遷至建業(今南京)。西晉時晉武帝重新在宛陵縣設置宣城郡,新的宣城郡衙署遷移到宛溪河以西陵陽山麓。舊志上說:“府署在陵陽山麓,晉以后悉治于此。”此后直到清末,宣城的政治中心都設在這里,形成一處規模宏大的建筑群。
寧國府署建置沿革
晉代至元代,府署名稱多有變化。晉代和南朝時期稱宣城郡署,隋唐稱宣州署或宣城郡署,中晚唐及五代時期,宣歙觀察使、寧國軍節度使先后兼任宣州刺史,因而宣歙池都團練觀察處置使、寧國軍節度使衙署亦治于此處。北宋至南宋初稱宣州署,南宋乾道二年(1166)以后稱寧國府署。元代稱寧國路署,至元二十三年(1286)以后,江東建康道肅政廉訪司署亦治此地。明清復稱寧國府署。
因文獻資料散逸,元代以前府署建筑結構的資料不多,僅有一些建筑名稱留存在史料中,如疊嶂樓、雙溪閣、綺霞閣、海籀堂、迎春閣、坐嘯堂、濟美堂、時雨堂、紹堂、曲水堂、宛陵堂、索笑亭、望仙亭、共樂亭、露香閣、池軒、參云亭等。唐宋時期,府署面積比明清時期廣大,東面一直到宛溪河以西均是府署的范圍,但具體形制不得而知。直到明代,因為萬歷《寧國府志》的保存,府署的建筑結構功能才有較為清晰的記載。
萬歷府志中的府衙圖
寧國府署建筑群于元末戰爭中毀壞嚴重。明初,知府陳灌、鞠騰霄相繼重修。正統元年(1436)袁旭任知府,因府署蔽壞,奏請朝廷重修,工程于三年三月一日開工,四年十月望日畢工,建屋宇一百七十有七間,府署主要建筑修葺一新,并新建圍墻,吏部尚書王直作記文。至此,府署規制始定。清順治十年(1655),府正堂因火災被毀,知府秦宗堯重建,康熙年間知府佟賦偉重修,乾隆十七年(1752),知府宋敩又重修。嘉慶十年(1805),知府魯銓重修儀門、頭門、保厘坊。府署建筑在清末太平天國戰爭期間遭受嚴重毀壞。民國時期,府署及南面的府學原址相繼改建為省立四師和省立八中。抗日戰爭中,這里遭到日軍飛機轟炸,千古名樓謝朓樓化為瓦礫。解放后這里成為宣城中學、駐宣某部隊、府山頭體育場、烈士陵園、中心醫院、梅文鼎紀念館的用地。
明清寧國府署建筑規制
寧國府署呈不規則的長方形。南至奉公街,街對面有照壁;北至謝朓樓后小門,出小門即為木直街;東至陵陽山斷崖,崖下為府常平倉及鐵牛坊、茶峽蕩居民區;西至錦城街,街西為宣州衛、寧國營(皖南鎮)衙署用地。南北長438米,東西寬190米。
經地圖測量,與目前國內尚存的幾個府署對比:本省歙縣徽州府署南北長260米,東西不足90米;河南南陽府署南北長260米;江蘇淮安府署南北長也只有380米。規模體量均略小于寧國府署。
嘉慶府志中的府衙圖
根據歷史資料和知史老人回憶,寧國府署建筑分東、中、西三路布局。中路是府署的中軸線,自南向北依次為保厘坊、照壁、頭門、儀門、大堂、二堂、正心樓。府署正門前為奉公街,街南為府總鋪、陰陽學,再南為府學。府署正門前有一座三間牌樓式的木牌坊,明代稱承天布政坊,清代更名保厘坊,取“保境域,安黎民”之義。保厘坊后為照壁墻,再后為三開間的頭門,門前有駝碑的龜趺數個,門內有鼓。頭門后為儀門,門前兩側各有一亭,東為旌善亭,西為申明亭。儀門后即為府正堂,這是府署的中心建筑。正堂前東西兩側分別是吏戶禮兵刑工六房,中間甬道正中有石箴亭,亭內歷戒銘碑。正堂后是二堂,再后是正心樓。正心樓是知府退食之所,正統中知府袁旭建,禮部尚書黃宗載作記。“政者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然心不正,未有能正人者也。作樓于堂后而以正心名之,蓋出而施于堂,退而治心于樓,必使思無邪而所行悉由于正。”正就是正心的意思。正心樓規模宏偉,明代地理讀本《三才地理圖繪》中說其“在疊嶂之西麓,甚宏,為江南第一樓云”。正心樓后為府署后苑,低洼處有池,因位于府署之后,故名后池。池上建有環波亭,宋天圣中,知州邵飭命名。舊時植蓮,花芳郁,水風上下。梅堯臣有詩吟詠。清代以后池水淤塞不存。嘉定十六年(1223),郡守陳卓在此改建二仙祠,祀謝朓、李白,宣城人、丞相吳潛作記。后知府王遂增祀顏真卿、白居易、韓愈三人,改名五賢堂。后又增加唐陳簡甫所書《唐宣州開元良吏記》中所錄宣州刺史六人。明正統中知府袁旭改建,以名宦四十余人入祀。正德四年(1509),知府惠隆重建,郡人通政使徐說有記。
西路依次為試院、儀仗所、撫字廳,理刑廳,六房吏舍。試院,舊為西察院,為巡撫都察院行臺。康熙十五年(1676),知縣袁朝選捐建瓦廠,為校士公署,至此,寧國府生童考試無需遠赴旌德了。乾隆十七年(1752),知府宋敩將原來東向的大門改為南向,又增建青云樓,置兩廠桌凳。儀仗所,即鑾架庫,存放府署官員出行的儀仗。撫字廳即通判衙署,內有洗心亭,初名守拙,正德中通判何宇建,吳宗周記。萬歷二年(1574),通判石玉銘重建,改今名。乾隆年間,通判長瞻又整修衙署,顏曰“懷謝樓”。理刑廳即推官衙署,內有攬翠亭。宋天圣中,推官李某建,梅堯臣命名并為記,勒碑建亭。咸淳初,推官陳克實發地得碑,郡守文天祥為此事作詩。明隆慶六年(1572),推官王藻重勒碑。郡人梅守德題石。崇禎年間,推官范志完重修。清康熙丁未年推官裁撤。六房吏舍,東西向,兩排,共八十六楹,為小吏值班之所。
東路依次為東察院、寅賓館、土神祠、總捕廳、照磨經歷宅、同知推官通判宅、知府宅、謝朓樓。東察院為御史等官員來此巡視時的臨時辦公用房。寅賓館,為公務來往的居住場所,土神祠供奉土地神位,清軍廳為同知衙署,總捕廳為通判衙署。此后的院落為府署大小官員居住場所。最后為謝朓樓。關于謝朓樓的建置沿革,拙作《謝朓樓歷史沿革及規制考》(載《宣城歷史文化研究》2013年第2期)中有詳細闡述。
明清寧國府署職官考
寧國府衙署內公務人員,有朝廷任命的官員,品級從正四品的知府到未入流的檢校、大使,此外還有寧國府自聘的小吏。詳情如下:
知府一人,正四品。是寧國府的最高長官,掌一府之政令,總領各屬縣,凡宣布國家政令、治理百姓,審決訟案,稽察奸宄,考核屬吏,征收賦稅等一切政務皆為其職責。
同知一人,正五品,其衙署稱清軍廳。同知,是知府的副手。寧國府同知又稱清軍同知,負責清理軍籍的事務。明代實行衛所兵制和軍戶制度,這種制度在平天下過程中曾起到積極作用,然而社會安定以后,其弊端開始顯現,軍戶逃亡現象嚴重,軍黃冊籍混亂,弊端叢生。成化以后,不斷完善充實各地的清軍機構。寧國府同知除佐理知府日常事務外,還負責備冊籍、查調衛、稽批回,處新軍、清丁屯、清科派、清鹽法等。寧國同知因事簡于嘉慶七年(1802)裁撤,改于鳳陽府添設南平撫民同知一員。
通判,初設二人,后改一人,正六品。其衙署稱撫字廳。宋初,為了加強對地方官的監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職權過重,專擅作大,宋太祖創設“通判”一職。明代監察制度完備,地方上的通判,分掌糧運、水利、屯田、牧馬、江海防務等事。寧國府在明代設有兩個通判,一為巡捕通判,假印,掌盜賊、囚犯、軍徒、匠役及私鹽、私茶等事。嘉靖九年(1530)裁撤巡捕通判,職能由同知代理。后復設。嘉靖四十四年(1565)又裁。一為督糧通判,掌糧運、水利等事。
推官一人,正七品。其衙署稱理刑廳。推官始設于唐代,為節度使、觀察使的佐官,掌推勾獄訟等事。明代沿用,職能是掌理刑名、贊計典,即審案、考核等事。清康熙六年(1667)奉旨裁撤。
同知、通判、推官均為知府的佐官,此外,府署內還設有作為幕職的經歷司和照磨所,相當于今天的秘書科和文書科。凡臺司秩在五品下者移文皆下經歷司以達于府,其報上亦由之。凡文卷照磨所主其勘核。
經歷司經歷一人,正八品。知事一人,正九品,康熙中裁撤。典吏一人,未入流。門子一人,皂隸四人。
照磨所照磨一人,從九品。檢校一人,未入流。嘉靖九年裁撤。典吏一人,未入流。門子一人,皂隸四人。
吏戶禮兵刑工六房對應朝廷六部。吏房司吏一人,典吏二人。戶房司吏二人,典吏四人。禮房司吏一人,典吏二人。兵房司吏二人,典吏四人。刑房司吏二人,典吏四人。工房司吏二人,典吏四人。
勘合科司吏一人,典吏一人。承發科典吏一人,架閣庫典吏一人。共有門子十三人,皂隸五十六人,快手三十二人。馬快手十名,步快手十六名。
上述官吏和衙役均在府署辦公。寧國府的直屬單位還有寧國府學,在府署南,設教授一人,正七品,訓導一人,從九品。司獄司,在宣城縣署西,今狀元府小區處,設司獄一人,從九品。軍儲倉,在泰和門內,今宣中體育場處,設大使一人,從九品。稅課司,在陽德門內街南,今民族商城小區。設大使一人,從九品。
依據現狀測繪圖手繪的府衙建筑示意圖
小結
宣城府山1500年來歷為郡州府的治地,形成一處規模宏大、結構嚴整的古代官署建筑群。可惜歷經戰亂,今已不復存在。寧國府署原址上已覆蓋疊壓現代建筑。2007年在府山廣場基建過程中,曾發現古代修葺的排水道及各個時代多個窯口的瓷片,但由于未經過科學的考古發掘,沒有詳細的資料留存。我們期待在今后的城市建設中能夠展開對這一帶進行系統的考古發掘,以使我們對宣城城市的演變有更加直觀的認識。
(作者系宣城市文物所副所長,市歷史文化研究會副會長)


